設立緣起與開發
政府為積極發展工業,促進地方繁榮與發展,於民國七十三年元月,奉行政院核准,由台北縣政府依據獎勵投資條例相關規定,開發新北產業園區,一方面容納二重疏洪道的合法工廠拆遷戶使用,一方面提供興辦工業人作為建廠用地,以紓解工業用地殷切之需求。
公共設施
本工業區公共設施十分完善,主要設施包括:
1.道路、路燈:全區闢設14條道路總長13,850公尺,路燈354盞。
2.排水系統:主要排水溝全長3,800公尺,雨水管線 23,800公尺。
3.自來水系統:每日最大供水量9,000噸,供水量充裕。
4.電話系統:區內供應電話40,000門,目前使用24,000門。
5.電力:區內有變電所,電力供應穩定,最高使用達180,000千瓦。
6.綠帶:區內綠帶3.309公頃,於各主要、次要道路栽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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